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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而言,不了解企业文化的关键要素,也就无法了解“服务文化”的关键要素。对于企业文化的关键要素,历来理论家的观点不一。英雄、仪式、网络……这些内容固然是企业文化关键要素,但是问题是:企业文化除了这些要素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关键要素?如果有的话,那么又会是哪些?
在这个问题上,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企业文化层次论的观点所列出的三个或者四个层次,对于企业文化工作来说,过于简单、笼统,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无论是企业文化还是服务文化的关键要素都有可能不同。也就是说,联想的服务文化要素与海尔的服务文化要素当然可以不同,而且也应该不同。(海尔与联想服务文化的对比研究另外有述)。
破解这个难题,需要借道“人类文化学”的研究成果。一般而言,文化的结构可根据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条线索是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的过程,另一条线索是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结果。管理企业显然是属于现代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基本内容之一。由此而组合成的矩阵图基本上是有12个关键要素组成,由此服务文化的关键要素一般也包括12方面的内容。其中,精神、思想、意识是为我们已经所熟知的基本内容(关于这三者之间的区别,本处不再论述,但是很多人容易将此三者沾沾自喜地混为一谈)。
仅仅了解服务文化的关键要素,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在道法术器四者之间的关系上,了解服务文化的关键要素,充其量只能算作是“法”而已。如果不能进而了解一个企业的成长之道,不能了解一个企业的文化灵魂(很多企业的文化并没有灵魂)所在,奢谈服务文化其结果最好的状态无非是四个字“缘木求鱼”或者是“水中捞月”。客观地说,对于中国很多企业而言,并不具备构建完整意义上的服务文化的条件,更为直白的说法即是:我认为中国的很多企业现代是不可能能构建并运行备现代意义上的服务文化。不分青红皂白地上马“服务文化”工程,很多情况下依然是一些乐此不疲的“政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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